泸州购房网发布: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,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,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“江阳区江阳南路29号楼增设电梯” 方案进行公示。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以及其他组织,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(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),向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工程科申报,登记为利害关系人,依法行使陈述、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。逾期不申报的,视为放弃上述权利。如有疑问或意见、建议,请来电、来人向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反映。
一、公示时间: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6日
二、公示地点: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公示栏、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网站、项目所在地。
三、联系人:冉瑞丰、熊婧 联系电话:0830-3119572
四、调整内容:经江阳区江阳南路29号楼业主申请,在该建筑西侧(临泸州城监支队建筑一侧)增设电梯两部,电梯尺寸为3.1米x13米。详细位置查看附图。